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17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G107线柳林至豫鄂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甘冲村、马庄村、柳林村和李家寨镇龙泉寺村、谢桥村、大王村、新店村、武胜关村集体用材林林地5.1949公顷、经济林林地3.2099公顷、薪炭林林地1.3132公顷、宜林地0.2161公顷,共计9.9341公顷
有效期自:
2019-05-16
有效期至:
2021-05-1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5-16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