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49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阳市2009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宛城区白河街道办事处李八庙村、姜营村和引凤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4.8159公顷、经济林林地2.186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8247公顷、宜林地0.2811公顷,共计9.1079公顷
有效期自:
2019-12-11
有效期至:
2021-12-1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11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