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021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叶县2018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叶县龚店镇节庄村、坡宋村和常李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4563公顷
有效期自:
2019-02-25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2-25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