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07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台前县2025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台前县孙口镇东官路村、西影唐前街村、郭庄村、孙码头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066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3.8012公顷,共计3.8679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6-27
有效期至:
2027-06-27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2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