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0﹞1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濮阳市春辉野生动物驯养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非洲狮等野生 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濮阳市春辉野生动物驯养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濮阳市清丰县柳格乡卞家村028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洲狮(Panthera leo)、黑熊(Ursus thibetanus)、小熊猫(Ailurus fulgens)、猕猴(Macaca mulatta)、红腹锦鸡(Chrysolophus pictus)、白鹇(Lophura nythemera)、白冠长尾雉(Syrmaticus reevesii)、大天鹅(Cygnus cygnus)、盘羊(Ovis ammon)、兔狲(Felis manul)、秃鹫(Aegypius monachus)、灰鹤(Grus grus)、黄狒狒(Papio cynocephalus),并向你单位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许可证号:豫发驯繁〔2020〕10号)。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0-08-13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8-1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