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0﹞10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鹤壁市鹤淇动物观赏园经营利用展出经营利用非洲狮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鹤壁市鹤淇动物观赏园: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和CITES附录Ι、Ⅱ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受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邀请携带非洲狮(Panthera leo)1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1003894)、黑熊(Ursus thibetanus)1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1003891)、猕猴(Macaca mulatta)7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1003885-900110001003892)、鸳鸯(Aix galericula)4只、袋鼠(Macropus rufogriseus)2只、蓝孔雀(Pavo cristatus)20只、白孔雀(Pavo cristatus)2只、黑天鹅(Cygnus atratus)2只,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路东段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内进行展演,展演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展演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并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并由你单位承担展览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0年11月13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将上述野生动物运回原人工繁育许可证标注的地点,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0-08-13
有效期至:
2021-06-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8-1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