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33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新乡市永航海洋馆 游乐园有限公司人工繁育缅甸蟒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新乡市永航海洋馆游乐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健康路65号新乡市人民公园内海洋馆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Python bivittatu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球蟒(Python regius)、网状蟒(Python reticulatus)、苏卡达陆龟(Centrochelys sulcata)、豹纹陆龟(Stigmochelys pardalis)、黄腿象龟(Geochelone denticulatus)、黑斑双领蜥(Salvator merianae)、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红绿金刚鹦鹉(Ara chloroptera),并向你单位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许可证号:豫发驯繁〔2024〕159号)。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4-06-0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6-0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