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0]37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汝州市鸿顺石料场年开采2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汝州市大峪乡大峪村集体防护林林地8.2366公顷、宜林地0.0155公顷,共计8.2521公顷
有效期自:
2020-12-17
有效期至:
2022-12-17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2-17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