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378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北汝河宝丰阎庄村-大牛村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宝丰县大胡庄村、闫庄村、王庄村、大边庄村和大牛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319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9545公顷、宜林地2.6655公顷,共计4.9393公顷
有效期自:
2018-12-26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12-26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