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0﹞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济源市寨湾野生动物养殖场经营利用山鸡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济源市寨湾野生动物养殖场: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将人工繁育的山鸡(Phasianus colchicus)死体500只在济源市坡头镇毛岭村第八居销售,有效期至2020年6月2日。 请凭此件于2020年6月2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0-01-02
有效期至:
2020-06-0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1-02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