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51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偃师市新一高
许可内容
使用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后纸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2379公顷。
有效期自:
2018-05-21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5-21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