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0]07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国道234兴阳线叶县城区段改建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叶县龚店乡贺渡口村、后棠村、前棠村、楼马村、龚东一村、龚东二村、司赵庄村、苏科村、余营村,廉村镇后王村、路庄村、刘宋庄村、瓦赵村、纸陈村,田庄乡邵丰店村、宋庄村、岗马村、千兵营村、前党村、三官庙村和盐都街道徐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0.075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3.7334公顷、宜林地3.7048公顷,共计17.5137公顷
有效期自:
2020-06-19
有效期至:
2022-06-1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6-1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