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18—45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经营利用小熊猫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Ailurusfulgens)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向北京两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转让小熊猫10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0697361、7362、7364、7369、7370、7372、7374、7375、7377、7378)用于人工繁育。 请凭此件与专用标识于2018年7月23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18-04-23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4-23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