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06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平顶山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十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过期重报)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街道(原属滍阳镇)肖营村集体经济林林地0.0393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6-06
有效期至:
2027-06-0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0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