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35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阳市2015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宛城区白河街道办事处盆窑村、李八庙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9518公顷、经济林林地0.1983公顷、宜林地0.6012公顷,共计1.7513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1-10
有效期至:
2023-11-1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1-1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