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41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矿石堆放场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集体防护林林地6.798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1474公顷、宜林地0.0807公顷,共计7.0270公顷
有效期自:
2023-10-30
有效期至:
2025-10-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0-3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