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1〕17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南鹿鸣麝业养殖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河南鹿鸣麝业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将人工繁育的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麝香1900克出售给河南省三禾药业有限公司,用于药品的原料储备。 请凭此件于8月14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1-05-14
有效期至:
2021-08-1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5-1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