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24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郑州市金水区广宏城 会展服务部经营利用松鼠猴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市金水区广宏城会展服务部: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邀请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携带松鼠猴(Saimiri sciureus)1只(活体标记代码:953000010340404)、苏卡达象龟(Geochelone sulcata)1只、细尾獴(Suricata suricatta)10只、蓝孔雀(Pavo cristatus)2只、海狸鼠(Myocastor coypus)1只、浣熊(Procyon lotor)2只、水豚(Hydrochoerus hydrochaeris)1只,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城L313B、L416号进行展演。 展演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并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4年8月9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完成运返,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4-05-09
有效期至:
2024-08-0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5-0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