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37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新增S215南乐寺庄至清丰县城段省级改造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南乐县近德固乡佛善村、李村、李庄村、齐庄村、王村、西吉七村、赵家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3.2755公顷、经济林林地0.174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2052公顷、宜林地0.3346公顷,寺庄乡东寺庄村、利固村、南丈村、西寺庄村、小北张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7547公顷、宜林地0.3898公顷,西邵乡付苑村、刘苑村、乔崇疃村集体0.4088公顷、宜林地0.698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386公顷,共计6.2805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9-07
有效期至:
2024-09-07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07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