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315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邓州市S532张楼乡金王营至文渠乡段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邓州市裴营乡锞郑村,湍河办事处湍南村,文渠乡段营村、蒋庄村、泰山村和张楼乡茶庵村、谷楼村、门庙村、牛王庙村、小丁村集体用材林林地3.1533公顷、经济林林地0.5300公顷、苗圃地1.442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2424公顷、宜林地0.2457公顷,共计5.6137公顷
有效期自:
2017-12-29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2-29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