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0]40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新郑市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龙王办事处庙前刘村、霹雳店村,明港办事处高夏村和八岗办事处庙后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6358公顷、宜林地0.0146公顷,共计1.6504公顷
有效期自:
2020-12-24
有效期至:
2022-12-2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2-2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