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45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 关于同意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人工繁育狼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03号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狼(Canis lupus),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5-06-09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0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