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02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商丘市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刘小庙村、翁庄村、周庄村(原属虞城县)集体用材林林地0.1473公顷、经济林林地0.0189公顷、苗圃地0.3961公顷,平安街道曹庄村、郑庄村、朱寨村(原属梁园区)集体用材林林地0.3193公顷、经济林林地0.0199公顷,张阁镇董东村、董西村、孙小楼村(原属梁园区)集体用材林林地0.3025公顷、经济林林地0.1997公顷、苗圃地0.0493公顷,中州街道红刘村(原属梁园区)集体用材林林地1.2673公顷、经济林林地0.4292公顷、苗圃地0.4969公顷,共计3.6464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3-18
有效期至:
2026-03-1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3-18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