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36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23年度第八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原阳县葛埠口乡胡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3597公顷,阳和街道安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2560公顷,共计0.6157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8-30
有效期至:
2025-08-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8-3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