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45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锦鸿(内黄县)生态 养殖中心人工繁育白冠长尾雉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锦鸿(内黄县)生态养殖中心: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内黄县楚旺镇沟村后街人工繁育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Syrmaticus reevesii)、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Chrysolophus pictus)、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白鹇(Lophura nycthemera),并向你单位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许可证号:豫发驯繁〔2024〕169号)。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4-10-21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0-2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