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107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S310吉利界至蓼坞段改建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济源市坡头镇连地村、留庄村、马住村、坡头村、双堂村、泰山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1722公顷、用材林林地7.2881公顷、宜林地0.1857公顷,共7.6460公顷。
有效期自:
2018-07-0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7-0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