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05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灵宝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5687公顷、经济林林地2.1983公顷,共计3.7670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4-22
有效期至:
2026-04-2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4-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