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57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叶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征收土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叶县龚店镇楼马村、坡宋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4787公顷、宜林地2.1570公顷,共计2.6357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2-30
有效期至:
2023-12-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2-3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