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235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尉氏县亚龙家庭农场果蔬种植
许可内容
使用尉氏县庄头镇鸡王村集体宜林地0.2150公顷
有效期自:
2017-11-04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1-04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