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2〕9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孟津县白鹤镇丹翀展演馆经营利用凯克鹦鹉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孟津县白鹤镇丹翀展演馆: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鹦鹉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向牡丹江珍稀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经人工繁育的凯克鹦鹉(Pionites melanocephaia)2只、折衷鹦鹉(Eclectus roratus)1只、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10只、大绯胸鹦鹉(Psittacula alexandri)8只、红绿金刚鹦鹉(Ara chloroptera)1只、亚马逊鹦鹉(Amazona ochrocephala)7只、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3只、大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4只,共36只,用于人工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2年8月20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2-05-20
有效期至:
2099-08-2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5-2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