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62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南省海之龙动物园 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黑熊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河南省海之龙动物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受方城德云山风情植物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邀请,携带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 thibetanus)2只(900115001010535、537)、棕熊(Ursus arctos)4只(900115001010585、596、598、599)、狼(Canis lupus)4只(900115001703048、3050、3051、305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非洲狮(Panthera leo)5只(900115001010522、538、540、548、549)、阿拉伯狒狒(Papio hamadryas)2只(900115001010567、580),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在方城德云山风情植物园内进行展演。 展演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并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5年10月15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完成运返,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7-15
有效期至:
2026-03-0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