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1﹞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驻马店市驿城区豫鹦缘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经营利用绯胸鹦鹉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CITES附录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受山东省海梦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邀请,携带绯胸鹦鹉(Psittacula alexandri)4只、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20只、亚历山大鹦鹉(Psittacula eupatria)4只、大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2只、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2只、红绿金刚鹦鹉(Ara chloropterus)1只,到信阳市羊山新区家居产业小镇(羊山新区纬二路与经南四路交叉口西北角)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 展示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并由你单位承担展览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1年4月13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将上述野生动物运回原人工繁育许可证标注的地点,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1-01-13
有效期至:
2021-10-0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1-1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