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32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许昌市建安区军平宠鹦养殖场经营利用蓝黄金刚鹦鹉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许昌市建安区军平宠鹦养殖场: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从禹州市妙语鹩哥养殖场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4只、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20只、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200只、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200只、折衷鹦鹉(Eclectus roratus)4只、紫腹吸蜜鹦鹉(Lorius hypoinochrous)4只、金头凯克鹦鹉(Pionites leucogaster)4只、贾丁氏鹦鹉(Poicephalus gulielmi)2只,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5年7月25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4-25
有效期至:
2025-07-2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4-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