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14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许可内容
使用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叶桥村、左利村、莲花塘村、青石桥村、晏庙村、汤庙村,东双河镇付河村,柳林乡卢冲村集体用材林林地9.9365公顷、经济林林地1.2336公顷、能源林林地0.3841公顷、宜林地0.1762公顷,共计11.7304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5-05
有效期至:
2025-05-0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5-05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