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75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焦作市中原路工程(李河-南水北调干渠)
许可内容
使用焦作市山阳区中星办事处李贵作村和新城办事处墙北村、墙南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9500公顷、宜林地0.6039公顷;占用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4林班2、3、4、5、6小班国有防护林林地1.4599公顷,共计4.0138公顷
有效期自:
2017-05-20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5-20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