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21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安阳市龙安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一)
许可内容
使用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宗村集体用材林林地8.2000公顷。
有效期自:
2017-04-20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4-20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