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83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新郑市虎跃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人工繁育犀牛鬣蜥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新郑市虎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北靳楼村山水寨沟1号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犀牛鬣蜥(Cyclura cornuta)、附录Ⅱ物种高冠变色龙(Chamaeleo calyptoratus)、七彩变色龙(Furcifer pardalis),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5-09-0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9-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