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55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叶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叶县龚店镇后棠村、贺渡口村、节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4.8230公顷
有效期自:
2022-11-02
有效期至:
2024-11-0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02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