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102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2018年石龙区博学苑小区棚户区改造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康洼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3770公顷、宜林地0.2772公顷,共计0.6542公顷。
有效期自:
2018-07-0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7-0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