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78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商丘市梁园区 义达养殖场经营利用非洲灰鹦鹉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商丘市梁园区义达养殖场: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从虞城县强仔鹦鹉养殖专业合作社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 erithacus)6只、附录Ⅱ物种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100只、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800只、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20只、黑头凯克鹦鹉(Pionites melanocephala)10只、彩虹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 haematodus)100只,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5年11月22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8-22
有效期至:
2025-11-2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8-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