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06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平顶山市2025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街道谢庄村集体一般灌木林地0.3335公顷,焦店镇新庄村、野王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7021公顷、一般灌木林地6.0001公顷,共计8.0357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6-05
有效期至:
2027-06-0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0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