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0﹞12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周口市森林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人工繁育绿狒狒、绿猴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周口市森林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北段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绿狒狒(Papio anubis)、绿猴(Chlorocebus sabaeus),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0-09-0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9-0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