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235号
许可类别
其他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15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许可内容
使用原阳县原武镇吴庄村、西关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667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7523公顷,共计4.4193公顷。
有效期自:
2018-10-1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10-1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