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09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信阳市浉河三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信阳市平桥区平桥街道办事处十八里居委会集体宜林地0.0183公顷,平东街道办事处中山居委会、牌袁居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0.5090公顷、宜林地0.5226公顷,工业城牌坊居委会、闵岗居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6.2961公顷、经济林林地0.1511公顷,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七桥居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0.0144公顷、经济林林地0.1784公顷,雷震山街道办事处辛店居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0.7214公顷、经济林林地0.0040公顷、宜林地0.1616公顷,共计8.5769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4-12
有效期至:
2024-04-1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4-12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