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65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南省宏丰杂技艺术 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非洲狮等野生动物制品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河南省宏丰杂技艺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向济宁市川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猕猴(Macaca mulatta)死体3具、黑熊(Ursus thibetanus)死体2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制品非洲狮(Panthera leo)死体1具,用于标本制作。 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上述活动,此件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7-15
有效期至:
2025-10-1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