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19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郑州市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南曹村集体经济林林地8.6424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有效期自:
2019-05-31
有效期至:
2021-05-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5-31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