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297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梅河东路(S102-滨河西路)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银河办事处牛村、郭村韩村和新港办事处枣岗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0365公顷、用材林林地4.5881公顷、经济林林地0.3004公顷,共计4.9250公顷
有效期自:
2018-11-15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11-15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