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067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迎宾大道)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延津县东屯镇小杨庄村、赵经庄村、水花堡村、汲津铺村和胙城乡十八里村、闫屯村、袁庄村、兽医庄村、王堤村、胙城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4.0506公顷、经济林林地0.7367公顷、苗圃地0.1727公顷、宜林地7.0167公顷;占用国有延津林场汲津铺林区5林班(5、157、158、161、162小班)、6林班(10、34、53、67、72小班)国有用材林林地1.7060公顷、宜林地4.5000公顷,共计28.1827公顷。
有效期自:
2018-06-11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6-11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