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46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虞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虞城县城郊乡杨老家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9780公顷、经济林林地0.2334公顷,刘店乡焦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2898公顷,共计3.5012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2-10
有效期至:
2023-12-1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2-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