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0]41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舞阳县文峰乡李楼村,辛安镇茨元黄村、大邢村、大尹村、冯庄村、河东郭村、老蔡村、水牛刘村、吴堂村集体用材林林地7.0615公顷、经济林林地2.1057公顷、宜林地2.0464公顷,共计11.2136公顷
有效期自:
2020-12-25
有效期至:
2022-12-2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2-25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